济南应届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
2023-07-07 14:11:55 中国山东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6日讯 (记者 张敏敏)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针对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推出“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有关公积金购房的优惠政策,助力人才实现“安居梦”。7月6日,济南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政策进行介绍。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按照济南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助力人才实现“安居梦”。在成功争取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国试点城市,顺利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优化推出“五心”租房提取政策的基础上,又联合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针对应届毕业生,实施“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活动并于6月30日印发了实施办法。针对应届毕业生制定专门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目前来看,济南是全省首创。

实施办法适用于选择济南就业创业的驻济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与济南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开设公积金账户的非驻济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办法执行3年,即2023年至2025年。

按照实施办法,济南为毕业生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首次缴存补贴300元/人,留济缴存补贴1200元/人)和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20万元的额度支持。

首次缴存补贴。毕业生留济就业创业的,毕业当年年底前在济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符合在济住房消费类提取公积金条件。年底前提交领取首次缴存补贴申请,经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将首次缴存补贴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留济缴存补贴。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一年内且在济连续缴存社会保险费满六个月。毕业次年7月份前将留济缴存补贴一次性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

贷款额度支持。享受首次缴存补贴的,毕业5年内在济南市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记录的,单笔贷款可在实际可贷金额基础上增加最高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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